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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堂
时间:2011/07/07   作者:佚名   人气:10221 
    法堂乃七堂伽蓝之一。即禅林演布大法之堂。位于佛殿之后方,方丈之前方。相当于讲堂,而‘讲’通于‘讲教’,为别于他宗,且示其教外别传之宗旨,故于禅宗特称为法堂。依据历代三宝纪卷十二、景德传灯录卷四等所载,我国自古除佛殿外,亦建有法堂。及至百丈怀海禅师定禅苑之规制,遂模仿朝制之太极殿建立法堂,堂内中央设一高台,四方均得仰望,然后世则于座后设大板屏,已失古意。又有谓禅刹之法堂系模仿帝释天之善法堂而建者。据禅苑清规卷十:“不立佛殿,唯构法堂。”可知禅苑古来不存佛殿,只建法堂;后始于佛殿之后方建法堂,或于小寺院中,衍为佛殿、法堂两者兼用。
  印度古来即建有法堂,如《大方等大集经》卷三十四云:‘于当来世是中皆应起立塔寺,造作法堂,安置舍利经法形像,以种种七宝而修供养。’《有部毗奈耶杂事》云:‘王作是念,今此珍宝是依法得,非是枉求,我今宜用修造法堂。’我国法堂之建立亦由来已久,《六学僧传》云:‘上明东寺其法堂十二间,盖道安、昙翼所造。’《景德传灯录》云:‘后众请入城,居庄严旧寺,师欲于殿东别创法堂。’据此可知,隋唐以前即存有法堂。
  现代寺院虽然一般都建有法堂,但法堂的功能多被佛学院、研究所、教室、讲堂等替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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